根据山东省化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鲁化安转办〔2019〕57号)要求,我办组织职能部门对海虹老人涂料(烟台)有限公司搬迁改造情况进行了验收,结果符合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请与市化工专项行动办联系。
联系电话:0535-6790527。
电子邮箱:ytshzb@yt.shandong.cn。
烟台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2020年12月3日